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17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28號),推動基于互聯網的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示范,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示范內容
在產業應用基礎好、前景廣闊、示范帶動作用強的領域,聚焦工業云、工業大數據、工業電子商務、信息物理系統、行業系統解決方案等方向,遴選一批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制造業轉型升級新動能(實施方案詳見附件1)。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申報主體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創新能力。其中,制造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水平較高,具有較好的互聯網應用、系統集成應用條件;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具有規模化應用的產品方案和為制造企業提供系統解決方案的經驗。
(二)試點示范項目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2017年的試點示范內容包括5類10項,每個申報主體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每個申報項目所涉及的試點示范內容不超過2類。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5項。各計劃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4項。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的試點示范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3項。優先推薦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主體所申報的試點示范項目。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三、進度安排
2017年4月15日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申報項目。
4月底前,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確定試點示范項目名單。
10月底前,組織召開試點示范工作交流會。
12月底前,組織試點示范企業提交階段性報告,開展年度檢查與效果評估,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宣傳推廣典型做法。
四、報送方式
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于2017年4月15日前將推薦項目的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以郵寄或機要交換形式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報送材料包括《2017年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試點示范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以及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出具的推薦意見函。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朔 010-68208273 閆巖 010-68200582
郵 箱:miit2012@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2層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10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