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實施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選擇
編者按:近來,“循環經濟”的媒體曝光率越來越高,全社會給予的關注也越來越多。在上海舉行的中國循環經濟發展論壇2004年會上,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毛如柏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中強調了“循環經濟”4個字,循環經濟理念正進一步滲透到立法進程中。據了解,循環經濟立法近年來在一些發達國家發展迅速。日本頒布了《推進建立循環型社會基本法》《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等法律,德國1996年生效的《資源循環和廢物管理法》,成為建設循環經濟的基本法。
目前,循環經濟在我國不再僅是一種理論。部分省市已經提出了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城市、生態城市的目標,并著手進行循環經濟立法的前期工作。循環經濟將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種全新模式。
“循環經濟”一詞是美國經濟學家波爾丁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生態經濟時談到的。波爾丁受當時發射的宇宙飛船的啟發來分析地球經濟的發展,他認為飛船是一個孤立無援、與世隔絕的獨立系統,靠不斷消耗自身資源存在,最終它將因資源耗盡而毀滅。惟一使之延長壽命的方法就是實現飛船內的資源循環,盡可能少地排出廢物。同理,地球經濟系統如同一艘寧宙飛船。盡管地球資源系統大得多,地球壽命也長得多,但是也只有實現對資源循環利用的循環經濟,地球才能得以長存。所謂循環經濟(recycle economy),即在經濟發展中,遵循生態學規律,將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生態設計和可持續消費等融為一體,實現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使經濟系統和自然生態系統的物質和諧循環,維護自然生態平衡。
一、循環經濟與線性經濟的區別
循環經濟是與線性經濟相對的,是以物質資源的循環使用為特征的。線性經濟是自然資源開發→物品生產消費→廢棄排放的單向流動。人們高強度地把自然界的物質和能源開采出來,最后又把廢物大量地排放到自然界,形成“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的經濟特征。這種線性經濟的增長,對資源的利用通常是粗放和一次性的,通過把資源持續不斷地變成廢物來實現經濟的增長。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帶來的是對生態環境的高強度破壞。循環經濟是一種與環境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它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以互聯的方式進行物質交換,以最大限度利用進入系統的物質和能量,達到“低開采、高利用、低排放”,把經濟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低到盡可能小的程度,從根本上消解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尖銳沖突。
可以說,循環經濟是一種新型的、先進的經濟形態,是集經濟、技術和社會于一體的系統工程。循環經濟不是簡單的“廢棄物回收利用”,它是系統性的產業變革,是從產品利潤最大化的市場需求主宰向遵循生態可持續發展能力永續建設的根本轉變。循環經濟遵循以生態經濟系統的優化運行為目標,針對產業鏈的全過程,通過對產業結構的重組與轉型,達到系統的整體合理。以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理念和與環境友好的方式,利用自然資源和提升環境容量,實現經濟體系向提供高質量產品和功能性服務的生態化方向轉型,力求生態經濟系統在環境與經濟綜合效益優化前提下的可持續發展。
二、循環經濟的“3R”原則
循環經濟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搞好生態環境保護。循環經濟強調三個行動原則:“減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環(Recycle)”(稱為3R原則)。所謂減量就是把資源的開采量,使用盡量減少。資源開采后盡量地使用、再使用……增加使用頻率,拉長使用時間。最后一點是循環,當你使用得不能再使用的時候,想辦法把它變成再生資源,循環到社會中去。當然這不是簡單的循環,它是以清潔生產為基本的循環。它不是被動的,而是主動的,它首先要進行減量化和清潔化,把污染物消滅在生產過程中,使資源的消耗量減少。減量化是循環經濟的第一準則,它從經濟活動的源頭節約資源和降低污染,并在產品制造、消費、回收等各個環節系統地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物的排放,有助于恢復環境的自凈能力,恢復生態平衡,從根本上解決長期以來環境與發展之間的沖突,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的“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