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走私出口服裝海關照打不誤
- 今年以來,寧波海關根據國家對紡織品征收出品關稅的規定,加大了對此類出口走私的打擊力度,查處了一批涉及紡織品出口稅的走私違法案件,特別是在今年4月寧波海關查處了口岸首起偷逃關稅走私出口服裝案,沒收有關走私貨物,有效威懾了不法企業。但近期不法企業又采取“轉關出口”等走私方法來逃避海關監管,以期偷漏稅款。近日,寧波海關緝私局又連續查獲3起通過“轉關”走私出口服裝案件。
經查實,今年3月和4月間,案件當事人山西某開發有限公司、深圳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和深圳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利用出口轉關渠道,在向北侖海關申報轉關出口之時,心存僥幸,以偽報品名的方式,將需要征收紡織品出口關稅的襯衫、T恤、牛仔褲等服裝故意申報成手提包、塑料花、塑料臉盆等義烏市場常見小商品,企圖蒙混過關,偷逃出口關稅,其行為均已構成《海關法》規定的走私行為。
據海關關員介紹,所謂“出口轉關”通俗地講,就是企業通過向在寧波關區之外的海關申報,通過運輸將貨物運到寧波口岸再出口的一種海關監管方式。原本這是為了方便企業在非工商注冊地口岸的出口報關,減少出口成本,而不法企業為了躲避寧波海關的查緝,故意選擇其他口岸申報,希望通過“轉關”再出口的特殊方式以減少走私的風險,結果還是載在寧波海關緝私警察手里。
據查,上述三個案件中的三名當事人出口上述服裝,合計才需繳納2萬余元的出口關稅,為貪圖蠅頭小利,等待他們的至少將是價值近53萬元走私服裝被依法沒收的后果。
寧波海關提醒企業:今年以來,我國對部分紡織品征收出口關稅、實行出口自動許可管理,對于出口的服裝,應如實向海關申報,切勿因貪圖小利給自己造成重大的損失。轉關走私,海關照打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