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為什么死磕“廣東制造”?
- 央視又瞄準“廣東制造”了。央視最新一期《每周質量報告》報道:經調查發現,部分廣東童裝含有致癌物質——這是繼金絲美容騙局、假冒“優之良品”、汞含量超標祛斑美容霜、“波麗寶”豐胸產品之后,又一起“廣東制造”被央視揭曝“黑幕”事件!對此,有廣東媒體發出不滿的呼聲:央視為什么死磕“廣東制造”?
筆者以為,不是央視“死磕”,而是因為“廣東制造”實在有“料”可曝。廣東乘改革開放政策之先機,經濟繁榮,假冒偽劣產品也相應地“昌盛”,但相應的經濟政策和監督管理措施相對滯后,甚至某些地方政府為了完成財政任務和所謂的政績,對于轄內生產偽劣產品的企業實行有保護嫌疑的政策,如工商檢查只是走過場,對于上級的突擊檢查則預先向不法商家發出通知。對于這種很有“內容”的新聞現象,任何媒體,包括央視,哪有不層層剝繭地追蹤下去之理。
就服裝的安全性問題,我國于2003年頒布了《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我們的監督管理部門不知道嗎?既然知道,為什么允許致癌童裝流進市場?顯然,“監督不力、市場監管制度缺失”等習慣性的解釋已顯得蒼白無力,更不能窮盡個中原因。而筆者最想問的是:為什么總是“監管不力”?為什么對“監管不力”從來就沒有相應的監督機制和懲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