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國際注冊 你準備好了嗎 ?
隨著世界經濟的一體化以及我國成為世界縫制設備生產大國,國際縫制設備市場日益活躍。在我國縫制設備市場空間逐漸縮小之時,通過將物美價廉的國產縫機銷往國外,從而開拓國際市場成為我國眾多縫制設備企業的當然選擇,那么商標的國際注冊就成了我國縫制設備企業面對的首要問題。
不久前,筆者以《商標國際注冊勢在必行》一文,為廣大讀者簡單介紹了我國縫機企業進行商標國際注冊的現狀以及意義等。為了讓廣大讀者對申請商標國際注冊的相關問題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本期筆者為廣大讀者介紹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前需要做的準備工作。
由于商標專用權具有地域性的特點,就要求出口商品在銷售市場的國家和地區都應進行商標注冊,否則出口的商品就得不到相應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保護。
一般而言,各國的商標法和相關規定不同,因此,我國縫制設備企業要想使自己的商標順利獲得國際注冊,那么我們就有必要研究和了解所申請注冊商標的國家商標法及應注意的相關問題,從而能充分地做好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前的準備工作。
了解申請注冊國商標法
首先,我們應該了解一下什么樣的人能作為商標國際注冊的申請人。
由于各國對外國人所實施的政策可能不同,因此必須先弄清楚申請人范圍這個問題。主要了解所需要申請注冊商標的國家是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參加了相關的國際條約。如果是所申請方國家和被申請方國家都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那么按相關的國民待遇原則雙方都可以在對方國家申請注冊商標。如果雙方當中有一方不是《巴黎公約》的成員國的話,那么我們則需了解該國是否適用國民待遇原則,即是任何一個國家的公民都可以去申請商標注冊;此外還應該按對等的原則,那就是申請人的國家允許對方去申請商標注冊,那么對方國家也應該允許申請人的國家國民申請商標國際注冊。
其次,需要了解的是注冊國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原則。在商標權的取得方面,不同的國家或地區有不同的適用原則。了解商標權是如何取得的,以及哪些國家適用哪種原則是對我國縫制設備企業拓展國際市場和采取不同的商標權獲取方式是非常有利的。
例如,在阿聯酋、巴基斯坦、菲律賓、新加坡、印度、英國、美國、尼日利亞等國家進行商標注冊所適用的原則是“使用在先”的原則,即誰首先在某個國家使用了某個商標,誰就擁有了該商標的所有權。
而在中國(包括臺灣省在內)、韓國、日本、德國、俄羅斯、法國、智利、阿根廷、墨西哥、南非等國家和地區進行商標注冊,則適用“申請在先”的原則。在該原則下,對于同一個商標而言,誰先申請商標注冊,誰就取得了該商標的所有權。但這一原則對馳名商標則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