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物盡其用成新規著力點
- 《紡織品出口管理辦法》(暫行)9月18日經商務部審議通過,并自即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規定,《紡織品出口臨時管理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廢止。
今年以來,受多方因素影響,我輸美歐配額使用率偏低,出現了一定的配額浪費現象。如何使配額物盡其用,更大限度地確保國內紡企既得利益,成為各有關方面共同面臨的嚴峻課題。
辦法第九條提出,今后“如遇市場變化劇烈、出口許可數量使用率過低或出口秩序混亂等特殊情況,經紡織品出口行業商協會提議,商務部可采取臨時性措施,以恢復正常的出口秩序。”
此外,辦法第十八條至二十條給出了對企業和全國剩余配額量的處理方案。新辦法規定,企業在有效期內未能使用的配額,應于許可年度的9月30日前上交。這比此前《臨時辦法》中規定的上交最后期限提前了一個月。
依辦法第十九條,商務部對全國配額剩余總量的再分配結果,“將在不遲于許可年度結束前的75天下達”。在此前,這一截至日期是許可年度結束前的45天。
由此,企業上交未用部分的最后期限和商務部再分配結果的出臺日期均提前了30天。業內人士認為,這為企業消化剩余配額爭取了更寬裕時間。
辦法也對企業在有效期內未使用且未上交數量的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按此前的《臨時辦法》,“未使用量超過申請量20%且未按期上交的,商務部將在下一年度分配中按比例相應扣減。”新辦法則對上述比例進行了更嚴格細分:超過業績分配量20%且小于等于30%并未按期上交的,在下一年分配中按等比扣減;而這一比例超過30%的,在下一年分配中將按“雙倍扣減”。
綜上,業內人士認為,新辦法在力求避免新年配額浪費上下了更多心思,體現出主管部門著力解決配額使用率低問題的決心,更好地維護國內紡企得來不易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新辦法中首次體現了對勞工福利和環保等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的關注。辦法明確,經營者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環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經營活動。“對未能依法履行勞動、安全和環保等義務的經營者,商務部可取消其獲得配額的資格,并收回已獲得的全部許可數量。”
商務部外貿司有關人士透露,此辦法主要適用于業績分配部分,對協議招標的具體規定,商務部將于近日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