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將出新規 劍指不正當出口
新規將出醫治低價競爭頑疾
備受關注的《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調查和處罰規定(暫行)》最快有望于本月出臺。這部旨在規范出口貿易秩序的法規從公示之日便引起了巨大的爭議,5月起在商務部網站公開征求意見,迄今仍未出臺。商務部條約法律司的有關人士表示:“因為牽涉的方面太多了,我們還在和有關商會、協會、企業以及律師事務所進行最后的協商。”
曾有人這樣評價我國外貿競爭的形態:“國際市場一打開,企業見有利可圖,立即一哄而上,紛紛上馬,三下五除二,市場就被自己的搏殺擠垮了。”2005年,中國對外貿易有1020億美元的順差規模,使得人民幣升值面臨空前的壓力。今年3月中國進出口順差達到令人咋舌的111.9億美元,比2月份增長了98.5%。從海關總署近日公布的數字看,7月份我國外貿順差更是高達146億美元,連續第三個月創紀錄。長期混亂的低價出口已經給中國企業帶來了嚴重的危害。中國產品自1979年首次遭遇外國傾銷指控,到2005年全球對我國發起的反傾銷訴訟已有663起,位居全球之首,外貿不平衡的負面效應已經顯現出來。
在這種情況下,新《規定》的出臺不但十分必要且迫在眉睫。商務部條約法律司的榮處長表示:“政府有責任、也有義務維護公平的對外貿易秩序。”他說,少數企業為了進一步增強出口競爭力,一味采取降低產品出口價格的方式進行銷售,這種行為不僅直接導致對外貿易秩序的混亂,也危害了企業自身的長遠發展和整個行業秩序。
業內人士認為,《規定》的出臺有望大大減少“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對于堅持走高端路線的大企業而言是一個利好消息。對于紡織品、汽車這兩大在低價競爭的困境中掙扎的行業來說,新《規定》也有利于其走出低價競爭的困局。
亮點解讀四大新規值得期待
記者了解到,新《規定》對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調查申請程序、處罰等都有了更明確的規定,整部法規有幾大亮點值得關注。
明確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
新《規定》更加明確了“不正當低價出口”這個含義,而不是籠統地定為“低價出口”。按照《規定》,被調查產品以低于該產品單位平均生產成本與平均管理、銷售和一般費用總和價格的對外出口的行為,被認為是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而低價出口價格平均水平低于調查期內產品加權平均成本的差額小于2%的,不認定為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這意味著低價出口是否違規要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市場而定,比1996年的規定更加規范合理。
同時,新《規定》還細化了審查企業是否具有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以及危害對外貿易秩序的主要因素:對被調查產品出口競爭秩序的影響、同類產品對某一市場出口的價格下降情況、出口數量變動情況、是否實質性損害其他同類產品生產或出口企業的利益、國內其他企業出口利潤下降或受影響情況、國內其他企業同一目標市場的份額下降情況等。
引入危害對外貿易秩序概念
“與原來的法規相比,《規定》引入了危害對外貿易秩序這一概念。”商務部一位官員介紹說,新法規更為注重規范企業的出口秩序,維護整個產業的長遠利益。
違規者將面臨雙重處罰
少數盲目在海外市場打價格戰、涉及不正當低價出口的企業將會面臨嚴厲的處罰。新《規定》中提出,一旦企業被認定存在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不僅將對企業處以3萬元以下人民幣罰款,對企業法人處以3萬元以下人民幣罰款,被調查產品還將被處以12個月內不得出口的懲罰。這意味著不正當低價出口企業有可能面臨國際上反傾銷訴訟和國內新《規定》的雙重懲罰。
強調出口商會作用
新《規定》還強調了進出口商會和行業協會的作用:各進出口商會應充分發揮在規范對外貿易秩序中的協調和自律作用,根據產品出口情況,制定會員企業的出口自律規則,防止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的發生。對不遵守行業出口自律規則,出現不正當低價出口情形的企業,進出口商會可依照規定向商務部提出調查申請。
行業反響有人叫好有人愁
紡織行業是我國低價出口搏殺的“第一戰場”。目前,我國出口服裝單價僅為發達國家的1/3。根據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提供的統計數據,2005年,我國服裝及衣著附件出口總額達738.9億美元,同比增長19.9%,凈增加額達122.7億美元。但是,出口排名第一的廣東的出口單價卻也僅為1.19美元/件(套)。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副會長曹新宇表示,在紡織品行業,少數企業為了進一步增強出口競爭力,采取降低產品出口價格,進行不正當低價出口的貿易方式。這種行為不僅直接導致對外貿易秩序的混亂,也危害了企業自身的長遠發展和整個行業秩序。他認為,《規定》頒布實施后,整個市場將按正常的貿易規則運行,抑制出口貿易中的不正當低價惡意競爭。
汽車業的出口也呈現出低價競爭的趨勢。商務部公布的一份統計報告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轎車和越野車出口數量增幅遠高于金額增幅,平均單價大幅下降。海關統計顯示,今年一季度我國轎車出口數量同比增長458%,但金額增幅只有302%;越野車出口數量增長334%,金額增長只有120%。這表明出口轎車和越野車平均單價比上年同期有了較大幅度的降低。對此,許多致力于長期開發海外市場的汽車企業一直在呼吁規范對外貿易秩序,實現汽車出口的公平競爭,很多企業表示,如果《規定》能真正貫徹執行,必將有利于我國汽車企業開拓海外市場,有利于維護整個汽車行業在對外貿易中的整體利益,避免重蹈紡織品、家電產品出口反傾銷的覆轍。
記者同時發現,對《規定》拍手叫好的主要是行業協會和行業中中等規模的企業,高端企業不太感興趣,而小企業則有些憂心忡忡。對于一些民營中小企業而言,低價出口的情況很普遍,這些企業被界定為低價出口,則將面臨倒閉的結局。對此,專家也表示,《規定》實施后,民營中小企業的生存將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
實施效果專家擔憂難以操作
盡管業界對《規定》的出臺充滿了期待,但很多專家對《規定》實施的效果存在一些疑慮。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表示,《規定》出臺是為了降低我國遭受反傾銷的風險,同時有助于減少以低價出口形式進行的資本外逃。但實際上,出口國政府并無治理低價出口行為的義務,出臺這樣一個條例,我國還要承擔額外的成本,但新規能否奏效尚需市場檢驗。
據了解,新《規定》出臺以后,商務部會進行主動調查,裁決某些有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的企業;然而另外一方面,商務部所進行的低價處罰,卻有可能成為國外機構對中國產品反傾銷的直接證據。“別人會說連你們國家商務部都認定這是低價出口了,他們就更有理由進行處罰了。”這種說法不僅是幾個專家的觀點,甚至連起草規定的商務部都存在這樣的擔心:原本打算規范對外貿易秩序,結果反而成為國外反傾銷的直接證據。
專家表示,低價出口行為的泛濫是很多深層次問題的反映,單靠一紙規定是很難根除的。在操作層面上,《規定》具體實施起來很難操作,對不正當低價行為很難界定。現在所說的低價,主要是指低于成本的價格,但是成本也很難界定。比如,紡織品的品種很多,各品種間的差異也很大,這使得成本很難界定,所以政府的文件很難起到杜絕低價促銷的作用。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袁鋼明認為,不管是拿企業自身成本,還是拿行業平均成本來界定不正當低價出口行為,都很難奏效;前者難免弄虛作假,后者否認了優秀企業的成本是低于行業平均成本的現實。所以,《規定》只能阻止一些最明顯的、最拙劣的企業低價出口行為,而這些行為目前已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