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之星--入WTO后迅猛發展的越南紡織服裝業
近年來,越南紡織服裝業發展迅速,正成為國際市場上服裝供應重要成員。2007年1月11日,越南成為WTO正式成員,多年來阻礙越南紡織品服裝出口的不利因素消失,越南紡織服裝業的發展有望進一步增速。
一.越南經濟概況
自1986年開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越南多年來一直是東南亞地區經濟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2006年,越南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國內生產總值(GDP)達573億美元,同比增長8.17%,人均GDP680美元。其中農林漁業增長3.4%,工業和建筑業增長10.4%,服務業增長8.3%。
目前,越已同世界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貿易關系,貨物和服務貿易發展勢頭良好。 2006年,越貨物貿易進出口額840億美元,同比增長21.5%,其中出口396億美元,增長22.1%,進口444億美元,增長20.1%。主要貿易伙伴為中國、日本和美國。
2006年,越出臺并實施了《投資法》和《企業法》,投資環境不斷改善,有關政策更優惠,外商普遍看好在越投資,將越視為開拓東盟市場的重要基地之一。全年,越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創歷史新高,合同外資額達102億美元,同比增長49.1%,其中新批項目833個,合同額78.4億美元,追加投資項目486個,合同額23.6億美元。全年外資企業總產值294億美元,增長31.3%。 截至2006年底,越累計吸收外資項目6813個,合同總額604.7億美元,實際利用額360億美元。主要投資國家和地區包括:臺灣地區、新加坡、韓國、日本、香港。
據越方統計,2006年我在越投資項目63個,合同額3.27億美元,在各國和地區對越投資排名中列第7位。截至2006年12月底,我累計在越投資有效項目407個,合同總額10.7億美元,實際利用額2.1億美元,在各國和地區對越投資排名中列第 14位。
二、越南紡織服裝業發展狀況
紡織服裝業是越南優先發展的行業之一,也是越加入世貿組織重點爭取保護的行業。
1. 越入世紡織品問題主要條件
在越南與美國的入世雙邊談判中,越南就紡織品問題爭取到了比較有利的入世條件。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越南加入WTO后,對從越南進口的紡織服裝產品,美國取消一切配額限制,但仍保留在特定環境下使用配額的權利。如果美方認為越南沒有按照其義務取消對紡織及服裝產業的補貼,將要求與越南進行磋商。若磋商不能解決分歧,將交予WTO仲裁員解決。若120天內未做出決定或仲裁員發現越南確有違規行為,則美國將立即重新實施配額。但,該方法只適用于越南加入WTO的頭12個月,即只是2007年有效。這就意味著從2008年開始,越南輸往美國的紡織品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受到數量限制。此外,越南入世后,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也沒有數量限制條款。
2. 越南鼓勵紡織服裝業發展的優惠措施
越南政府為鼓勵紡織服裝業的發展,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措施,主要包括:
1) 越政府優先鼓勵本國企業積極投資紡織服裝業并提供相應優惠政策。政府規定,凡在規劃園區內投資該領域的越國內企業,50%的資金由政府提供優惠貸款,年利率3%;其余50%的資金提供商業貸款,年利率5.4%,兩項貸款平均年利率為4.2%。貸款期限為12年,寬限期3年。
2) 越政府歡迎外商以獨資、合資、合作經營方式投資越南紡織服裝業。《越南外國投資法實施細則》規定,“紡織服裝設備生產”、“使用勞動力500人以上”、“成衣出口產品生產所需的高級原料和輔料生產”等項目為鼓勵外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