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衣服先看“安全標識” 沒有即為不合格產品
根據服裝產品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新生產的符合規范的服裝必須標明“GB18401-2003”標識,沒有取得相關安全標識的服裝將禁止銷售。昨日,記者在貴陽市內一些服裝批發市場和小商店看見,許多商品未按要求標注產品的安全等級。
昨日,記者來到幾家大型百貨商場,看到出售的紡織產品,從內衣、床上用品,到針織衫、襯衣等,都有合乎規范的衣物安全標識,但一些小商店里,出售的服裝產品幾乎都沒有“安全標”,有的床上用品標簽上只標明產品的質量為棉或麻等,一位服裝經營者向記者表示,沒聽說過衣物安全標識,衣服只要穿著合適、好看就行了。”
據了解,《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將紡織產品分為A、B、C三大類,A類為嬰幼兒用品,B類為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C類則為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產品,紡織商品的吊牌上應直接注明產品安全類別,或標明“安全等級:GB18401-2003A類”等字樣,這樣才屬于合格產品,如產品吊牌上只寫明“A類”或“B類”字樣,則屬于標識不規范產品,而無任何安全標識的產品肯定屬于不合格產品。
貴州省纖維檢驗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市民如購買到沒有安全標識的衣物,可先將衣物送到省纖維檢驗局進行檢驗,送檢的衣物若達不到標準,消費者可憑此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