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前搶出口導致紡織貿易數據再次增高
據海關統計,2007年6月,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為162億美元,同比增長24.5%。其中,紡織品出口45.9億美元,增長5.3%;服裝出口116.1億美元,增長34.2%。
2007年1~6月,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為735.3億美元,增長17.3%。其中,紡織品出口252.2億美元,增長9.8%;服裝出口483.1億美元,增長21.7%。
紡織行業是我國巨額貿易順差的主要創造者。2006年,我國紡織業貿易順差1292億美元,占貿易總順差的71%;2007年一季度,紡織業貿易順差達272.8億美元,約占順差總額的60%。2007年1~5月,紡織業貿易順差約為500億美元左右,而1~6月,紡織服裝順差幾乎占據我國1125.3億美元貿易順差的“半壁江山”。因而,出口退稅調整、減少貿易順差和貿易爭端,紡織行業必然首當其沖。由于全國產業結構的調整,2007年,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已經出現了3個下降:(1)出口增速已經從2006年的25%回落到15%;(2)紡織品服裝出口占全國貿易順差的比重大幅下降;(3)占全國貨物貿易出口的比重降至14%左右。
為了減少紡織服裝業的貿易摩擦,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發布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在涉及紡織業的產品中,服裝、鞋帽和箱包的出口退稅率從13%下調至11%,而皮革毛皮制品和粘膠纖維則降至5%。此前盛傳的“服裝出口退稅率下調2個百分點”終成事實。
盡管服裝出口退稅率的下調在市場預期當中,短期內對紡織服裝業的影響不太大,但長期而言對行業也有一定的負面影響,主要是利潤的壓縮(根據以往經驗估算,行業利潤將下降10%左右)、出口量下降、出口增速放緩。但是,任何事物尤其兩面性,在壓縮企業利潤的同時,適當下調服裝出口退稅率有利于抑制出口過快增長,同時也將加速小紡織企業退出市場,優化出口結構,提高出口質量,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有利于龍頭企業及時調整自身發展戰略。
由于此次調整沒有設定過渡期,企業搶出口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6月30日之前的搶出口仍導致6月的出口量大增,預計7月以后,出口增速將逐漸趨緩。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我國先后對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進行了11次調整,從1994年的13%降至1996年的6%,1999年將紡織品的退稅率上調至15%、服裝調至17%;2003年又決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將紡織品服裝均下調至13%。
自2004年1月1日以來,國家共對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稅率進行了11次調整,針對紡織品服裝的調整有2次。第一次是2006年9月15日,將紡織品出口退稅率從13%下調至11%,第二次2007年7月1日之后的服裝退稅率調整。
自下調紡織品出口退稅率以來,紡織品出口增速有所放緩,但增速仍很快,紡織品貿易順差在貿易順差總額中的比例仍高居60%以上。而紡織品服裝已經成為國外對華發起反傾銷和保障措施的主要對象,盡管中國先后與歐盟、美國、南非和巴西簽署了協議,對出口實施配額限制,但一旦配額到期后,在現有的產業結構下,出口秩序還將出現混亂。
而創造良好出口秩序的前提是企業產品結構多樣化,向高附加值產品發展,并進行產業化研發和技術品種結構的優化調整,而此次出口退稅率下調不失為一次“化蝶”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