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稅征收應做好“加減法”
國家環保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楊朝飛日前透露,財政部等三部委正在制定征收污染產品稅和排放稅的有關政策。據介紹,排放稅是針對終端消費者征收的,例如汽車尾氣中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而污染產品稅是針對企業的。
最近幾年,中國老百姓對“稅”都很敏感,原因很簡單,就是我國的稅負重。根據《福布斯》今年出爐的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榜,中國大陸地區的稅負痛苦指數是亞洲第一、全球第三。有專家統計說,整個稅費之和實際已經占到GDP的30%~35%。近幾日,先有征收資本利得稅、物業稅等傳聞,后有燃油稅和養路費同時征收的說法。現在,又開列出排放稅征收的時間表,估計照這樣發展下去,未來用不了幾年時間我國的稅負痛苦指數就會全球第一。
排放稅,在世界許多國家也被稱為生態稅,是一種“綠色稅種”。許多國家根據不同的對象可能開征不同的有針對性的稅種,如二氧化硫稅、二氧化碳稅、水污染稅、噪聲污染稅。大部分歐盟成員國對影響環境的產品和包裝物征收環境稅;一些北歐國家在20世紀90年代就實施了碳稅;德國于1999年通過生態稅法案,對汽油加征生態稅,對一次性飲料瓶課稅;加拿大政府對廢物的排放征稅,包括多耗汽油稅、輪胎銷售稅、鉛酸電池銷售稅等等。
今年11月13日,英國和法國財政部長又聯合提出了“綠色稅收提案”,希望以更加積極的稅收政策,在國際上確立歐盟在應對全球氣候變暖行動中的領頭地位。但值得關注的是,這個稅收提案是以減稅為主,即在歐盟范圍內對環保節能產品實施減稅計劃。提案提出,歐盟27個成員國共同削減對環保節能型產品的增值稅稅率,具體稅率下調標準由各成員國自主決定。當然其中也有增稅的內容,即歐盟成員國從溫室氣體排放超標國家進口貨物,才額外課征二氧化碳排放稅。
筆者認為,歐盟的做法比較合理,既不會增加百姓的稅務負擔,又能很好地起到鼓勵環保的作用。因此,我國要征收排放稅,就也應按國際慣例做好“加減法”,不能僅為了增加政府財政而“有加無減”。
排放稅的根本任務在于平衡,不能單純為了加重企業和消費負擔而存在。因此,在考慮開征的同時,必須設計好稅收減免的項目,有增有減才能有積極意義。同時,要能夠發揮出排放稅對產業結構的優化功能,也必須使用好“減法”。對一些資源消耗大、污染嚴重的行業,如造紙、重化工產品制造等行業應加大稅收征管力度,而對于節能環保型的產業則應加大稅收減免力度。
利用財稅杠桿來強力推動和諧發展、科學發展的思路是正確的,但如果不能很好地利用“加減法”,就有可能事與愿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