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也要承擔社會責任
企業在從事營銷活動時要關注其營銷活動的社會影響,要在滿足顧客需要的同時,關注營銷活動的社會效益。
菲利普·科特勒對社會性營銷的定義是:“企業在從事營銷活動時要關注其營銷活動的社會影響,要在滿足顧客需要的同時,關注營銷活動的社會效益。比如,吸煙滿足了個人的需要,但是卻危害吸煙人的健康,同時也增加了社會公共健康成本。”
我認為不管是在倫理學上,還是在社會責任感以及營銷活動和政府的互動方面,社會性營銷的提出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但是,我想對菲利普的理論做一點小小的修正,我覺得“需要”這個詞要改為“想要”。如何在營銷的時候平衡個人愿望和公眾利益?其實吸煙并不是人必需的。有很多人戒煙了,也有很多人從來就不抽煙。吸煙只是一個人想要的,而非必需的。我的想法是如果少一些自由主義的權力,那么社會上就能夠少很多只是為了滿足個人愿望,但是卻損害了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的營銷活動。
在美國,自由權力和言論自由的觀念深深地嵌入人們的心靈,所以在社會性營銷方面的進展并不大。
例如,雖然經過了很多年的努力,但是反吸煙法也遲遲未能問世。同時,在美國,色情情節也在媒體、音響店和Internet等多種渠道上大量傳播。目前,只有一些法律限制了對兒童傳播色情情節的。而目前在美國,正在開展一個限制向肥胖者提供高熱量易發胖食物的活動。有人認為麥當勞銷售的食物導致了肥胖并且帶來了健康問題。
但是,營銷人員對上面的這些社會問題卻漠不關心,他們仍舊認為營銷可以在任何合法的領域里進行。
我認為,營銷界應該制訂一個行業自律規范,限定營銷產品的范圍。而目前營銷行業自律規范還僅限于為客戶提供服務方面,而對于顧客方面的自律規范還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