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成員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 基本權利:
l、享受無條件、多邊、永久和穩定的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
。
2、享受其它世貿組織成員開放或擴大貨物、服務市場準入的利益。
3、發展中國家可享受一定范圍的普惠制待遇及發展中國家成員的大多數優惠或過渡期安排。
4、利用爭端解決機制、公平、客觀、合理地解決與他國的經貿摩擦,營造良好經貿發展環境。
5、參加多邊貿易體制的活動獲得國際經貿規則的決策權。
6、享有世貿組織成員利用各項規則、采取例外、保證措施等促進本國經貿發展的權利。
履行義務:
1、 在貨物、服務、知識產權等方面,依世貿組織規定,給予其他成員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
2、按協議規定,擴大貨物、服務的市場準入程度,即具體要求降低關稅和規范非關稅措施,逐步擴大服務貿易市場開放。
3、按《知識產權協定》規定,進一步規范知識產權保護。
4、按爭端解決機制與其它成員公正地解決摩擦,不能搞單邊報復。
5、增加貿易政策、法規的透明度。
6、按在世界出口中所占比例繳納一定會費。
更多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