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
“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日前公布,通知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法定稅率;原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五免五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的企業,新稅法施行后繼續按原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優惠辦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滿為止,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稅收優惠的,其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計算。
我市企業如何用好這一政策?昨天,本報記者邀請市國稅局相關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492外企5年內
仍可享受優惠
低稅率的優惠政策,在未來5年,我市有492家企業還可享受。市國稅局國際稅務處處長陸正棋解釋說,目前,在我市已辦理稅務登記證但未開工的外資企業,尚有492家,投資金額高達2億美元以上。按照規定,這部分企業在2008年開工后,在5年過渡期內,仍能享受新稅法規定的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即統一執行25%的所得稅率,仍享受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兩免三減半”等定期減免稅優惠政策。
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應幫助、引導這些企業加快建設速度,爭取早建成、早生產、早獲利,利用五年過渡期政策,充分享受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迅速發展壯大。
傳統行業要
加快產業升級
新稅法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即:企業的技術開發費在100%扣除的基礎上,允許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有關人士認為,我市應以新稅法的實施為契機,推動產業升級,保持區域優勢,留住現有的外資企業并吸引更多的外來資本投入。我市服裝、紡織、玩具等傳統行業可增加研發費用投入,達到自我更新、升級發展,爭取能盡早享受新稅法的優惠。
招商重點應向
高新技術產業轉移
新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高新技術企業”能夠繼續享受15%的優惠稅率。
新企業所得稅法對高新技術企業政策傾斜無疑是較大的,我市可借此進一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產業升級,將招商引資的重點轉移到科技含量高、環保、節能的新興科技產業上來,鼓勵更多內外資企業在我市設立研究開發中心,積極走科技招商的道路,促進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
對于現有高新技術企業,有關人士建議,要加大對科技研發資金的投入,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盡快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政策。用好用活我市現有的出口加工區的特殊政策,在政府服務、產業配套、教育生活配套等方面挖掘我市招商引資的新亮點,吸引更多外商來揚投資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