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新法 紡織業"和諧用工"需做兩項功課
在勞動密集型的紡織服裝行業,“不規范用工”現象長期以來屢見不鮮。隨著新《勞動合同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付諸實施,如何全面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用工關系,成為國內眾多紡織企業必須直面的現實問題。
中國第一紡織網首席分析師樊敏認為,新《勞動合同法》是對我國勞動關系立法模式的一次根本性革命,其立法宗旨在于優化企業經營環境,完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尋求勞資關系的相對平衡。
兩項功課刻不容緩
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社會責任建設推廣辦公室首席研究員梁曉暉表示,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于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三資企業造成的主要沖擊不盡相同:對于國有企業來說,如何調動員工的生產積極性成為當務之急;就民營企業而言,營造員工的企業歸屬感成為首要目標;對于外資企業來講,規范勞務派遣制度和實施同工同酬則成為其必須直面的現實問題。
梁曉暉坦言,不管是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還是三資企業,都需要盡快適應新《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當務之急需要做好兩項功課,一是重新梳理公司的勞動合同關系,諸如企業共有多少名員工,分別確立了何種形式的勞動合同關系;二是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及時修訂不符合新《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
北京銅牛:酌情確定勞動合同年限
北京銅牛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單明軍向記者介紹說,北京銅牛近期正在著手開展兩項工作,一是重新梳理公司的所有勞動合同關系;二是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從而在和諧的用工環境中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生產積極性。
據他介紹,北京銅?,F擁有千余名員工,其中外地務工人員約占50%,這部分員工大多簽訂了1年期限勞動合同;簽訂3~5年期限勞動合同的人數約占10%;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多為原來國有企業轉移過來的老職工,約占40%。“從今年開始,簽約新員工時,初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第二次簽訂時可適當考慮增加至6年,并在此基礎上酌情增加勞動合同期限。北京銅牛還計劃圍繞薪酬、工資、工作時間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比照新《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進行調整、修改和完善,以期建立完善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據悉,為了更好地學習和貫徹新《勞動合同法》,北京銅牛不僅參加了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組織的專題培訓,還邀請北京市勞動局等部門專家專程到企業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常州溢達:合同短期化挑戰員工歸屬感
常州溢達服裝有限公司負責人力資源管理的金菊秀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一家由香港溢達集團控股70%以上的港資企業,自從1994年合資以來,常州溢達長期從事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因此在勞動關系和內部管理制度方面一直做得比較規范,“如新進公司的員工將人手一部員工手冊,都要簽名學習,而公司制定的員工手冊已經在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金菊秀介紹說,常州溢達約有70%的員工屬于外來務工人員,其中90%的員工簽訂了1~3年期限勞動合同,其余10%則簽訂了5年以上的長期勞動合同,這部分人約有100~200人。
新《勞動合同法》規定,對于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此,金菊秀說,常州溢達準備與擁有10年以上工齡的老職工簽訂直至退休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金菊秀透露,對于2007年年底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的部分員工,常州溢達希望續簽3年期限勞動合同,但部分員工則希望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對于外來務工人員而言,他們希望簽訂1年期限勞動合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然而對于公司而言,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無疑能夠增強員工的歸屬感,進而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的穩定性。”
她說,對于部分員工提出的合同短期化要求,常州溢達正在和他們進行溝通、協商。“公司希望能夠折中一下,最終簽訂期限為一年半左右的勞動合同。”
記者手記: CSC9000T助力紡織企業“和諧用工”
記者宋斌斌
紡織服裝產業是傳統的勞動密集型行業,亦是國民經濟的重要民生部門,目前擁有約1960萬名員工,其中絕大多數員工的工齡不超過10年,尤以3~5年居多。
隨著新《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勞動力成本上升帶來的產業沖擊不容小覷。商務部調查顯示,紡織行業不斷攀升的勞動力成本已經相當于東南亞近鄰的3倍以上,沿海地區的勞動力成本亦接近1美元/小時。
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曾對北京愛慕內衣有限公司、江蘇紅豆集團、浙江報喜鳥集團等10家知名紡織服裝企業展開用工現狀調查,結果顯示,雖然上述10家企業基本可以做到與員工正常簽訂勞動合同,但依然存在諸多細節問題:如勞資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缺乏工作崗位、工作時間、薪酬等法定條款;還有的企業存在員工工作和加班時間過長等問題。
可喜的是,由管理體系、勞動合同、童工、強迫與強制勞動、工作時間、薪酬與福利等10個要素組成的中國紡織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CSC9000T)在2006年正式啟動后,目前已經初見成效。
在2007“10+100+1000”(即在國內10個產業集群內選擇100個骨干企業建立CSC9000T,并對1000家中小企業開展培訓)試點項目進展順利的基礎上,“CSC9000T‘2008’”
計劃已于去年年底新鮮出爐,就此,完善社會責任體系建設、深化社會責任服務增值機制和加強國際合作成為今年紡織企業的工作亮點。
正如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社會責任建設推廣委員會辦公室首席研究員梁曉暉所言,《勞動合同法》旨在從企業外部建立“和諧用工”的相關制度,CSC9000T則在企業內部培育“和諧用工”機制。“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主要緣于他們沒有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轉化為企業切實可行的具體管理制度,CSC9000T幫助企業把社會責任納入企業內部管理體系,促使企業改變管理中的慣性思維,這對于‘和諧用工’所起到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