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制設備:鼓勵進口更要鼓勵國產
日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商務部發布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下稱“目錄”),政府將以貼息政策鼓勵進口先進技術和裝備。鼓勵進口政策對提升我國紡織工業裝備水平,促進我國由紡織大國向紡織強國轉變創造了條件。但是,鼓勵進口產品應充分考慮對振興我國裝備制造業的不利影響,限定標準不準確會對國產裝備制造企業造成很大的影響,阻礙民族紡機工業的發展。“目錄”中涉及的紡織機械部分,將棉紡清梳聯合機、自動絡筒機、劍桿織機、噴氣織機、經編機等設備列為重點鼓勵進口項目。這些設備基本都是經過1992年國家“兩機專項”后成功研制出的產品。研制出來的整機所需的進口配套件稅收優惠政策15年來一直未得到批準落實,相反,紡織企業進口整機從1992年起一直享受全免關稅和增值稅優惠的政策。但承擔項目的紡機企業仍然經過艱苦努力,通過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地研制出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設備,并投放市場與進口設備競爭,迫使同類進口設備降價30%~50%。例如:1萬錠配置的清梳聯合機設備進口價格由1992年的1200萬元降至現在的500萬元,甚至更低。近幾年,國產清梳聯合機在國內市場的占有率一直達到70%以上,還有一定量的出口。這些國產設備能滿足國內絕大多數企業加工絕大部分紡織品種的需求。
國產自動絡筒機由于國家政策的支持,2007年產銷近900臺,占國內市場的30%以上。今年,如市場無太大變化,產銷量預計達到1200~1500臺,年生產能力可達到2000臺,基本可以滿足國內大多數用戶的需求。“目錄”中涉及的先進紡織技術和裝備雖然都有技術指標限制,但限定標準并不準確,操作起來很困難。如:噴氣織機引緯速度要求達到1600米/分,該標準與生產的產品品種和經濟性有關,并不是一個穩定的標準。噴氣織機限定引緯速度要看機幅寬窄,幅寬1900毫米的引緯速度為1600米/分。如果紗線質量好,2800~3600毫米寬幅、特寬幅的國產織機,其引緯速度也可達2000米/分。因此,“目錄”中籠統地將引緯速度限定為1600米/分并不合理。再如,“目錄”中限定清梳聯梳棉機產量120公斤/小時,自動絡筒機卷繞速度2000米/分。從理論上講,國內外設備都可以達到這個標準,但這個標準會因為生產品種、效率的關系而變化,并不能簡單設定。
對于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筆者有如下建議:一是請紡織、紡機業界的專家,針對不同的情況對目錄進行修改。比如,國產清梳聯合機、自動絡筒機的技術水平、質量、產量基本能夠滿足絕大多數國內紡織企業的需要,不需要再列入支持目錄中;噴氣織機、加捻機、并線機、經編機及劍桿織機、噴水織機等限定標準不易界定,國產設備占有比率大,建議將其列為不予鼓勵也不限制進口項目。二是《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若干意見》支持的新型紡織機械十大裝備也應享受與進口設備同等的貼息政策,即對使用國產新型紡織機械十大裝備的紡織企業給予貼息支持政策。三是建議對享受貼息鼓勵政策的進口機器由有關部門監管,對進口機器沒有按申報審定的限制技術指標使用的企業取消貼息資格并退回貼息款。(守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