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企業產品出口的方式
企業在國內加工生產,通過對外貿易向國外出口產品,是企業進入世界市場的基本方式。產品出口又可以分為間接出口(通過代理人)、直接出口(在國內直接與外商簽訂合同)和在國外設立經銷點或分支機構3種方式。直接出口是貿易的基本方式,也是其他出口方式的基矗(一)間接出口在我國,出口代理人一般是專業外貿公司。就國際上一般經銷方式而言,出口代理人也可以是境外的代理人。企業采用間接出口方式的原因有:
(1)不具備進出口經營資格。
(2)剛開始出口產品時,客戶資源不足。
(3)對國際市場行情不太了解。
(4)缺少外貿專業人才。間接出口的主要缺點是可能對代理人形成依賴性,不過這種依賴性本身也有專業化分工的含義。
(二)直接出口
當企業具備了直接出口的條件,可以采用與外商簽訂出口合同的方式出口產品。直接出口的優點是能直接面對國際市場,出口成本低;缺點是信用風險較大。
(三)在國外設立經銷點、分支機構
當企業出口形成相當規模,為了開拓出口市場和擴大市場份額,可以采用在國外設立經銷點或分支機構的方式。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掌握市場信息,獲得較多利潤;缺點是投資較大,有較大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