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對溫企影響有多大
“勞動合同法”是目前溫州企業里最熱門的詞匯之一。
當前正值全國“兩會”召開,《勞動合同法》也成了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熱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前天在全國“兩會”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說,目前勞動合同法實施不是一個修改問題,而是一個要認真貫徹執行的問題。
那么勞動合同法在溫州實施后的情況如何呢?它對溫州企業的影響有多大呢?近日,記者走訪了數十位中小企業主,對他們關注的問題進行了調查。
企業碰到新問題
“計件”工資和加班費
3月6日晚,有位員工發3條短信“威脅”濱海工業區里的某鞋廠張老板:最近每天加班,公司要按1.5倍工資結算;否則告你。
張老板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加班是得給加班工資。但是,幾乎所有的溫州制鞋企業現在都是“計件”給工資的。“工人都是自愿加班的,白天、晚上的工錢都是一樣的算法。如果你不愿加班,企業也不勉強;但你晚上來干活,就要公司給1.5倍工資,叫公司怎么運作?”
“這樣放假安排不合理”
春節前夕,我市一美發企業的經理在開會,宣布安排今年春節放假一事。根據服務業的特殊性,與往年一樣,員工都是休息三天,正月初三恢復正常上班。
“不行,我要回家!”會場中一名女孩突然站起說,“企業這樣放假安排不合理,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她是一名已在企業干了四五年的洗頭工。
“你現在就違反了會場紀律,知道嗎?”經理說。
“知道,有本事你叫老板開除我??!”女服務員回應。
該企業的徐老板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企業制度很嚴格,規定員工有意見或不滿須會后找領導解決。”
徐老板說,這事后來花了很大精力才處理好。可由她帶給整個企業的影響太大了,員工背后議論紛紛,目前企業管理壓力增大了不少。
按協議無薪辭退遭投訴
最近,做貿易的何老板有些煩。
煩惱緣于幾天前的一次招工。公司招了一名年輕司機。上崗前,公司和這名司機簽了一個崗位協議,對崗位要求和相關事宜做了規定??稍囉脙商炀桶l現,這名司機到縣里出車過程中喝了不少白酒,嚴重違反崗位規定,被公司按照原先協議規定予以無薪辭退。
本來以為事情到此就結束了??闪詈卫习鍥]想到的是,這名司機到相關勞動部門投訴。后來,何老板付給這名司機兩天的工資,事情才得以平息。
“付些錢是小事,但如何管理就是大事了。”何老板表示,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對公司現行的管理模式是一大挑戰。企業和員工都簽字認可的一些管理條例都不管用的話,那還怎么管?讓他感到煩的是,一些工人在并不太了解勞動合同法的情況下,動不動就拿它說事,把自己搞得很“牛”。
試用3個月就要簽約3年
溫州一家合資服裝企業在用工、管理方面已基本規范,符合國家標準。勞動合同法實行后,對該公司總的影響并不是很大,但細節上的影響還是有的。
該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林小姐介紹,服裝企業的工人一般都需要有2-3個月的試用期,才能知道是否適合這個崗位,但是勞動合同法規定3個月試用期必須要簽約滿3年以上。因此,一些新員工通過面試與公司達成意見一致后便要簽約三年,而員工辭職只需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即可。
企業用工成本增加了多少?
四五百人的企業用工成本增加近200萬元
溫州一家鞋企老板的辦公桌上,有一份公司財務人員前幾天送來的報表,核心內容是該企業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后的用工成本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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