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季打折靴鞋也有權享受“三包”
消費者在商店購買了反季打折靴子,拿回家后發現有問題,回頭找商家,對方卻不承認。無奈,消費者投訴到工商所,在工商人員的幫助下得到解決。
近日,消費者齊女士在一臨街靴鞋商店看到“換季清倉大優惠”的宣傳廣告。銷售人員稱貨架上
的這些靴鞋都是純皮的,原來都賣七八百的短靴,現在就是號碼不全了才二三百。齊女士一聽,動心了,選了一種自己最喜歡的式樣試了試,買了一雙。晚上回家,齊女士把新買的鞋子拿出來又仔細看了看,卻見右腳的鞋子內襯開線了,用手一推,發現有挺大一塊兒面積是開膠的。第二天,齊女士去商店要求換貨,商店稱齊女士購買的是最后一雙。齊女士提出退貨,商店則稱因為是減價打折商品,不能退。于是,齊女士投訴到轄區的民權工商所。
在工商人員的調解下,消費者獲得了退款。
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買打折商品要理性,有些商品在購買后不會立即穿著,等到季穿時,一旦發現問題可能早就過了“三包”期限,會給自己造成損失,工商部門每年都會接到不少這樣的投訴。另外,購買打折商品也應索取票據,“三包”才有保障,但是如果商家標明了是因質量問題才降價銷售的“處理品”,購買后就沒有理由因質量問題要求退換了,所以消費者也要看清打折減價原因,考慮好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