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衣、風衣產品國家監督抽查質量公告
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服裝行業健康發展,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對大衣、風衣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廣東、重慶等10個省、直轄市70家企業生產的70種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產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8.7%。
此次抽查依據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5296.4-1998《消費品使用說明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及相應產品標準規定的要求,對大衣、風衣產品的纖維含量(面料、里料)、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異味、覆粘合襯部位剝離強度、起球以及產品標識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結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的甲醛含量、pH值、異味、起球等項目單項符合率達到100%。二是市場占有率較高、規模較大的大中型企業產品質量較好,所檢產品全部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1、個別產品檢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對人體有一定的危害,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禁止在服裝染料中添加。抽查中有個別產品檢出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料。
2、個別產品面料、里料纖維含量與明示標識不符。強制性國家標準GB5296.4-1998《消費品使用說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對紡織品服裝面料或里料的纖維含量如何標注有明確的規定。抽查中有個別產品面料或里料的纖維含量明示標識與實測結果不符合。其中有1種產品面料明示為羊毛28.8%、粘膠71.2%,實測結果為羊毛含量為6.7%,粘膠為7.7%,另含有滌綸65.3%等多種纖維。
3、個別產品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是指服裝顏色褪色和沾色程度。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規定,合格品的各種色牢度指標必須大于等于3級。抽查中有個別產品色牢度達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色牢度差的服裝,碰到水、汗漬或唾液時,顏料容易脫落褪色,影響美觀。
4、個別產品覆粘合襯部位剝離強度不合格。粘合襯在服裝中起支撐作用,使服裝外型挺括,又有回彈性。國家標準GB/T2664-2001和GB/T2665-2001規定,覆粘合襯部位剝離強度應大于或等于6N,否則將影響大衣的外形和穿著質量。抽查中有個別產品覆粘合襯部位剝離不合格,其中有1種產品覆粘合襯部位剝離強度為1.0N,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同時,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消費。國家質檢總局將繼續對大衣、風衣產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使大衣、風衣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高,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