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基礎件進出口及其相關政策走向
2007年1-11月機械基礎件進出口情況和特點
2007年1—11月機械基礎件行業進口88.73億美元,增長23.4%,出口88.95億美元,增長35%,順差0.22億美元。
1.出口普遍快速增長,液壓元件及裝置、氣動元件及裝置、模具出口增長都在45%以上。
液壓元件及裝置出口2.2億美元,增長56.5%;氣動元件及裝置出口0.44億美元,增長45.5%;模具出口1390萬美元,增長54.3%。
出口金額多、增長較快的有:標準緊固件出口最多,達29.73億美元,增長39.5%;其次是軸承,出口14.03億美元,增長24.1%;再次是工業鏈條,出口6.96億美元,增長19.6%。密封件出口2.3億美元,增長33.2%。
2.主要產品進口除模具大幅度下降外,其他產品普遍增長,其中以標準件和軸承進口量最多進口增長的主要產品有:標準緊固件進口16.68億美元,增長25.5%;軸承進口16.23億美元,增長22.4%;液壓元件及裝置進口12.36億美元,增長39.5%;氣動元件及裝置進口2.22億美元,增長13%;密封件進口3.56億美元,增長31.4%;工業鏈條進口1億美元,增長37.1%。模具進口大幅度下降,為1.04億美元,下降44.1%。
一、2007年進出口有二大特點:
一是由于出口快速增長,從2007年8月起,機械基礎件行業己首次實現順差,改變了近幾年每年進出口都是逆差的狀況,這是行業發展的歷史性突破;
二是各類產品進出口很不平衡:軸承和標準件大進大出,液壓元件、氣動元件和密封件進口很多出口少,模具進口驟減出口很少,工業鏈條進口少出口很多。反映了我國產品與國際先進技術水平的差距和調整產品結構的迫切性。
二、政策調整將對機械基礎件進出口產生影響
近年來,我國政府對進出口發布了一系列政策,目的是改善和優化進出口產品結構,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增加出口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整頓出口秩序,實現出口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以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同時為減少國際貿易順差,促進產業升級,發布了鼓勵先進技術和設備進口政策。其中有關機械基礎件進出口現行政策主要有:
1.出口退稅政策
出口產品退稅,是指退還在國內已征收的間接稅(主要是增值稅),目的是使出口的貨物以不含國內間接稅價格進入國際市場,避免對跨國流動貨物重復征收國內稅,以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這種做法符合世貿組織規則,體現了世貿組織關于非歧視原則和公平貿易原則,并已形成國際通行慣例。因此,不是個別國家采取的優惠政策,更不是補貼。
經國務院批準,2007年6月1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后,以財稅(2007)90號文,發布了《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實行。
這次調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進一步控制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改善出口商品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性產品的出口。
機械基礎件行業降稅產品有36種,主要是機械零部件,即金屬鏈條,包括摩托車滾子鏈、自行車滾子鏈、其他鉸接鏈、防滑鏈、日字環節鏈、焊接鏈及各種鏈條零件;各種鋼鐵制標準緊固件,包括螺釘、螺母及螺紋制品;各種彈簧,包括汽車用、鐵道車輛用彈簧。上述產品的出口退稅率都由13%降到5%。另有手提式液壓動力工具(含鏈鋸)及零件由17%降到9%。
目前機械基礎件出口退稅率除上述三種產品外,銅制和鋁制標準緊固件、彈簧為13%;液壓元件及裝置和氣動元件及裝置17%;模具、軸承、密封件、油壓和氣壓傳動閥為13%。
今后我國政府將根據我國產業政策、進出口貿易政策和順差情況,適時調整出口退稅率。出口退稅率下調將增加企業出口產品成本,減少收益,有關企業要改善出口產品結構,提高出口產品附加值。
2.進出口關稅政策
進出口關稅是調節進出口和保護國內產業的重要手段,也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我國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貿組織后,機械工業經過5年過渡期,關稅減讓己全部兌現。機械工業進口關稅平均水平由2000年的18.2%降到2002年的12.3%,其中機械產品由2000年的14.1%降到2002年的9.9%;汽車由2000年的43.9%降到26.9%。
2005年平均關稅,機械產品降到8.19%,汽車降到18.57%。
2006年,機械產品仍按2005年不變,只降低汽車行業進口關稅。小轎車進口關稅由2005年的30%,降到28%(2006年7月1日起再降到25%);汽車零部件關稅,從20
06年7月1日起平均降到10%。
2007年進口關稅仍按2006年不變。
2008年機械基礎件的進口關稅為:
工業鏈條12%,零件10%;標準緊固件8%-10%;液壓元件及裝置和氣動元件及裝置12%-14%;液壓馬達10%;模具8%-8.4%;塑料或橡膠用模具。一5%;汽車用彈簧10%,鐵道用彈簧6%;油壓和氣壓傳動閥5%。
軸承,2007年除零件為6%以外,都是8%。從2008年1月1日起,部分產品實行暫定稅率:鼓形滾子軸承(稅號84823000)、滾針軸承(稅號84824000)、風力發電設備用圓柱形滾子軸承(稅號ex84825000)、滾珠滾針及滾柱(稅號84829100)都按4%執行,滾動軸承的其他零件按3%執行。傳動軸和軸承座2007年都為例,從2008年1月1日起實行暫定稅率3%。密封件,2007年為8%,從2008年1月1日起,實行暫定稅率5%。目前機械基礎件出口不征收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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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