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檢局阻止一例不合格服裝產品出口歐盟
日前,江陰檢驗檢疫局在對江陰金唯特服飾有限公司即將用于生產出口服裝的輔料進行抽樣檢測時,發現其縫紉線使用了歐盟禁用的偶氮染料,江陰檢驗檢疫局提醒該公司及時更換服裝縫紉線,有效防止了不合格品流出國門。
歐盟禁用偶氮染料指令2002/61/EC、2004/21/EC規定,紡織品、皮革中禁止使用可分解出22種芳香胺的染料,檢出的禁用芳香胺(包括4-氨基偶氮苯)不得超過30mg/kg。在金唯特服飾接受檢測的服裝的輔料縫紉線中,4-氨基偶氮苯含量為151mg/kg,大大超過歐盟指令規定。為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外貿單位及出口服裝生產企業,輸往歐盟的服裝首先要保證面料不含禁用偶氮染料,同時還要加強對輔料禁用偶氮染料的控制,不要因輔料在服裝中的比重小而忽視。服裝出口企業還要了解國內外標準的差異,應根據進口國的要求組織生產,避免因標準的不一致造成損失。此外,服裝面輔料的檢測要提前與檢驗檢疫部門聯系,爭取在有限的生產時間內及早處理質量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