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調換,差價多要補少不退?
投訴記錄(維權熱線85852167):我是市區(qū)的一名消費者,姓周。有件事情想請商報幫忙維權。
上個星期,我妻子在市區(qū)金時代廣場的一家耐克專賣店里給我買了一套運動服,價格為298元。前幾天我拿出來穿時發(fā)現這套運動服的尺碼不太合適,穿在身上特別緊。于是我找到專賣店希望能換一套,可惜這款運動服沒有適合我的尺碼,在我的要求下專賣店答應另外給我換一款運動服,我后來選擇了一款售價為248元的運動服。
這兩套運動服之間有50元差價,可是專賣店卻稱在他們那里調換衣服,只能調換同一價位的,調換高價位的需要補足差價,調換便宜的消費者只能吃虧了。我覺得專賣店這樣處理事情是有問題的,多了要補少了不能退,這完全是“霸王條款”。
湯妹調查:接到周先生的投訴后,湯妹當天晚上就和周先生一起來到該專賣店,一位店長堅持認為這樣處理沒有問題。她告訴記者,調換服裝只能調換同一款式或者價格相同的服裝,而如果調換的服裝價格比原來的高,消費者必須補足差價,如果調換的服裝價格比原來的低則不能退錢。所有服裝店都是執(zhí)行這一“政策”的,這屬于行業(yè)規(guī)則。
無奈之下,消費者周先生和湯妹只能聯系專賣店的上級負責人。在得知這一情況后,這位負責人立即表示歉意,并同意退還50元差價。對這樣的處理結果,周先生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