縫紉機等取消預核簽章 出口企業仍需自律
自2003年開始,為規范單缸柴油機、空調器、縫紉機等36種產品出口秩序,加強出口監控,商務部對上述產品出口實行預核簽章管理。相關商會對企業的出口合同進行審核,通過價格審核的合同方可出運相關產品。今年5月26日起,上述36種商品全面取消預核簽章管理,企業無需通過商會審核便可直接出口相關產品,大大提高了出口便利化水平。但相關產品出口企業仍需自律,避免低價競爭導致的貿易摩擦。
具體產品名稱為:單缸柴油機、空調器、縫紉機、電動機、雙筒望遠鏡、DVD播放機、彩色電視機、軸承、數碼相機、童車、木桿鉛筆、帳篷、草甘磷(除草劑)及草甘磷原藥、檸檬酸、三磷酸鈉、硅錳鐵、硫酸二鈉及其它硫酸鹽、黃磷(白磷)、磷礦石(磷灰石)、天然石墨、鉬及鉬制品、糖精鈉、撲熱息痛、鮮蜂王漿及鮮蜂王漿粉、維生素C、人參、淡水小龍蝦、蘋果汁、烤鰻、蜂蜜、紅小豆、衛生筷子、桔子罐頭、大蒜、干、鮮香菇、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