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政府職能的十大攻堅任務
目前政府職能轉變仍不到位。政府通過控制國企、批租土地、項目審批、價格管制、行政壟斷和地區保護等,掌握了過多的資源配置權,影響了市場配置資源功能的正常發揮;一些地方政府有強烈的追求短期經濟增長的動機和明顯的GDP偏好,不惜以大規模資源、環境代價和扭曲性政策實現經濟增長速度和財政收入的高增長,表現出較強的追求粗放型經濟增長的特征。市場監管體系不健全,假冒偽劣產品屢禁不止,食品、藥品和環保等安全隱患日益突出,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頻發。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薄弱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觀,在土地征用、房屋拆遷、國企改制、水庫移民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久治不愈,一些地方群體性事件多發,社會穩定壓力加大;公共服務的提供與人民群眾的期望有較大差距,政府對教科文衛體等社會事業投入增長的速度仍慢于財政增長速度,人民群眾對看病難、上學難、住房難等問題反映強烈。這些情況說明,轉變政府職能任務依然很艱巨。
毫無疑問,到目前為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和首要任務,仍然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如何轉變政府職能?這既是一個理論問題,需要瞻前顧后,作出系統分析和全面謀劃;但主要還是一個實踐問題,需要抓住突出問題,大膽改革創新,務求取得實效。畢竟,經過近些年不斷探索,我們對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原則和根本方向有了比較明確的認識。比如說,要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社會組織分開,理順政府與社會、市場之間的關系;要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在重視經濟調節和市場監管的同時,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要實現從微觀管理向宏觀管理、直接管理向間接管理轉變,從以行政手段管理為主向以經濟和法律手段管理為主轉變等。但僅僅糾纏在這些概念和理論層面是不夠的。我們認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轉變政府職能要著力抓好以下十件大事,同時也是十大難題:
第一,健全公共財政體制。政府該管的事務千頭萬緒,但最根本的只有兩件:一件是制定好法律法規政策,為經濟社會運行提供好的制度環境;另一件就是怎樣花好財政的錢。如何花好財政的錢,實際上是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問題。當務之急要解決以下幾個關鍵問題:一是要把財政這個“錢袋子”有多大的賬算清楚。據官方公布的統計數據,2007年全國財政收入是5.1萬億元,約占GDP的1/5強。但各級政府實際收入規模要遠大于此,其中沒有包括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社會保險繳費、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金、政府各部門和行政事業性單位的收費罰款等收入。而按照國際慣例,這些收入都應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周天勇同志有個測算,2007年各級政府實際全部收入達8.7萬億元(這個數據的大小可以商榷,但所指出的問題無疑是確定的),比預算內收入5.1萬億元竟然多出3.6萬億元,政府實際收入約占GDP的33%。周教授還指出,發展中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應當在18%~25%范圍比較合適,否則會損害民間創業和就業,影響居民收入,并且使投資與消費的比例失調。這里,我還想在此基礎上補充一點,由于統計口徑不一致,我國政府對教育、科技、衛生、文化、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投入,與國際上沒有可比性,簡單相比就會出現有時候數據偏高、有時候偏低的狀況,往往誤導公眾,也誤導領導、誤導決策。今后改革的方向是,把政府的所有收入都納入都財政預算管理,不應當分預算內和預算外。同時,清理和規范政府部門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將政府全部實際收入控制在GDP的25%以內。二是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在目前我國的財政支出結構中,行政維護性支出、經濟性支出的比重過高,而社會性支出的比重偏低。這種格局必須盡快改變,今后財政資金要逐步退出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營性和競爭性領域,主要轉到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和維持政府自身運行方面。三是強化中央政府轉移支付職能,建立現代轉移支付制度體系,切實扭轉各地公共服務水平差距擴大的局面。四是強化強化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優化財政資源配置,更好地發揮財政的宏觀調控功能,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規范政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