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N人民幣指數編制方法
在編制人民幣有效匯率指數時,我們共選取了11種主要貨幣構造貨幣籃,分別是美元、歐元、日元、韓元、新加坡元、英鎊、林吉特、盧布、澳大利亞元、泰銖和加拿大元。之所以選擇這11種貨幣,一方面是因為上述貨幣對應的經濟體與中國的雙邊貿易額總和占到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大約75%;另一方面,上述11種貨幣也是2005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上海提到的匯改后人民幣參考的“一籃子貨幣”所包含的幣種。
在測算人民幣有效匯率時,我們選擇2005年1月3日(即2005年第一個交易日)作為基期,對應的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指數為100。本文測算的時間段為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1日,分別以上述11種貨幣對人民幣的名義雙邊匯率收盤價作為計算基礎。貿易權重則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發布的中國對主要貿易伙伴的貿易權重數據推算得出,該數據庫每三年更新一次。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內地有不少對外貿易是通過香港地區轉口至第三方,如果在計算貿易權重時不加以矯正,其他經濟體在中國對外貿易中所占份額就會被低估。而BIS在計算貿易權重時,將中國內地通過香港的轉口貿易份額進行分解,這樣就可以更合理地反映中國對外貿易的真實狀況。
在測算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時,我們計算相對物價指數所采用的原始數據來自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的各經濟體物價指數月度數據。中國物價指數在OECD發布的同比數據基礎上經基期調整計算得出;而貿易伙伴物價指數則在主要貨幣對應經濟體物價指數基礎上通過貿易加權計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