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補貼應該補給什么企業?
中國人對“見死不救”是頗為蔑視的,但對上市公司而言,政府部門是否救助“傷者、弱者”,可能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近日,*ST邁亞(000971)發布公告稱,仙桃市政府決定給公司發放財政補助4896.27萬元。*ST邁亞是湖北省發展紡織產業的重點企業,在國內高檔面料方面占據領先地位,對這樣一家企業進行補貼,具有典型意義。
紡織行業急切期盼政府扶持,對于正處在轉型陣痛期的它們,政府應該救助。如此,才能給企業一個調整產品結構,培育內銷市場的緩沖期,協助其渡過難關。讓人欣喜的是,近日,已屢屢傳出有關扶持紡織企業、乃至整個制造業的消息,相關政策呼之欲出。
公用事業公司也可以適當給補貼,比如基礎設施建設類公司、公交系統公司等,這些公司為公眾做了事,在進入行業低谷期的時候,由政府對其進行補貼,能起到削峰填谷的效果。
而對于高新技術產業,環保產業類公司,因其在成長之初往往會遇到一些困難,這時,政府給予適度的財政補貼或者稅收優惠,對于企業發展有利,也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
對哪些公司應該“見死不救”呢?
長期以來,我國存在著一種不合理補貼:在瀕臨退市之時,大批ST公司往往能收到當地政府提供的財政補貼,這些補貼使其起死回生。由于上市公司殼資源的稀缺性,當公司業績太差瀕臨退市之時,地方政府往往舍不得讓其退市,為此,地方政府可謂有錢出錢,沒錢出力,但這種救助是否合理,值得斟酌。
對企業而言,大多數ST公司主營業務沒有競爭力,由于地方財政的限制和補貼政策的規定性,補貼不可能填補主營業務能力持續下跌產生的“窟窿”,僅依靠補貼收入并不是長久之計。
對證券市場而言,政府千方百計保殼,如果沒有引進優質資產進行重組,只能說是浪費資源———讓業績差的公司占據了寶貴的上市資格,一大批資產優質的企業難以上市。這無疑阻礙了證券市場發揮配置資源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