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材企業法律意識增強 打贏侵權官司
日前,泉州市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充分發揮其“專業+專家”的優勢,幫助我市一家企業成功勝訴一起發明專利侵權官司。
聚氨酯(簡寫PU)泡沫塑料是一種重要的工業原料,由于其用途廣泛,因而在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及使用后的廢棄物也相當多。如何回收利用廢棄聚氨酯泡沫以降低其對環境的污染和影響,近年來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和研究。關于利用廢棄聚氨酯泡沫廢料再加工生成聚氨酯泡沫的方法,已有眾多相關專利和科技文獻公開介紹過,以MDT或TDI、PPG為主要原料制備聚氨酯泡沫的方法,其通常采用的工藝步驟和原料配方已為該領域的技術人員所公知。
晉江一家鞋材公司(下簡稱晉江公司)根據業界公知的技術方法,生產銷售的PU產品以物美價廉而廣受市場歡迎,被用作鞋材、鞋熱墊及取代其他彈性體的最好材料。但廣東東莞的一家泡棉塑膠公司(下簡稱東莞公司)卻以該發明方法系其發明專利為由,控告晉江公司專利侵權。
晉江公司找到泉州市知識產權保護協會,請求為其提供應訴意見。經過調查取證,并組織相關領域的技術和專利專家探討之后,泉州市知識產權保護協會為晉江公司提供了專業而全面的應訴材料和應訴策略。最終,法院判定晉江公司不存在侵權行為。官司的勝訴,保住了晉江公司的產品和市場,也為其今后的發展掃除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