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中國營銷的六大怪
- 自從中國從計劃經濟步入市場經濟,歷經20多年的風風雨雨,無論是中國的企業管理還是市場營銷,都從最原始的市場本能反應到居于一定高度的理論體系,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的市場已經與國際市場越來越接近,如海爾的服務、聯想的渠道管理、娃哈哈的品牌運作、長虹的市場策略、格蘭仕的低成本擴張等,這些優秀的企業,無論是在內部管理、產品研發、市場營銷以及售后服務等領域,都以其獨到的一面并獲得巨大成功而受到人們的擁戴。而菲利普科特勒的《營銷管理》一書,更是因為養育了中國第一代營銷人而被尊崇為營銷圣經。作者本人也被喻為營銷教父。盡管有先進的現代營銷理論指導,中國營銷也已經經過了20多年的洗禮,同時隨著中國加入WTO,我們與世界級營銷專家的直接接觸和交流也越來越多,但綜觀中國的營銷界,甚至一些比較有名的專家和著名的企業,無論是其言論還是文章著述乃至實際的市場操作,都對營銷理論中一些基本的概念混淆不清,我總結了一下,大約有六種現象,我稱之為中國營銷六大怪。
第一怪:市場部與銷售部不分
把這個問題當成第一怪,是因為到今天為止,仍然有一大批企業存在著這樣的問題,我相信大部分營銷人都有深切的感受,筆者曾經以不同身份接觸過不少企業和企業的老總,幾乎有近80%的企業和他們的老板,都對市場部和銷售部各自的職能難以正確區分或者述說清楚,學過管理學或者市場營銷學的人都知道,市場部與銷售部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盡管它們都是面對市場的機構,市場部的主要職能為:市場信息收集和研究、營銷策劃方案的制定、廣告設計和文案創意、媒介計劃和促銷效果評估等;而銷售部的主要職能就是企業產品銷售任務的直接完成者和營銷網絡的管理者,如果把市場部比喻為一個軍隊的參謀部,那么銷售部就是直接向敵人發起攻擊的戰斗部隊。但現實中,有很多企業往往把銷售部叫成市場部或者只有銷售部沒有市場部。根據我所掌握的情況,目前國內企業重銷售部輕市場部的現象十分普遍。
第二怪:銷售渠道與營銷網絡混為一談
營銷4P的第三P就是渠道,而這里所說的渠道是指產品從制造商到消費者手中的通道,從整個營銷角度而言,就渠道一詞所包含的涵義也太狹窄了,因為渠道是縱向的,而構成營銷網絡是需要縱橫交錯并科學合理分布銷售網點的。譬如目前對渠道叫得最響的IT行業,其經銷商的選擇和銷售網點的開發設立往往缺乏根據市場特點和消費形勢而合理的布局,主要體現在橫向上的不足,即經銷商與經銷商、代理商與代理商之間的信息互動和資源共享上的嚴重缺乏,這就造成了IT行業只重視渠道概念不重視網絡概念的弊端。到目前為止,很多IT企業根本搞不清楚渠道和網絡以及網絡中的網線、網面、網員和網點等概念。有一次一個計算機報的記者,在跟我交流當中就笑話百出,他竟然不懂什么叫營銷網絡的子系統和輔助系統。我上面已經說過,構成一個營銷網絡需要批發商、經銷商和零售商間的縱向合作,同時也需要批發商與批發商、經銷商與經銷商、零售商與零售商之間的協作,但這只是網絡系統中一個,為了實現營銷的成功,公司還需要與銀行、廣告公司、技術部門、政府部門和司法部門等輔助系統的合作,只有縱橫交錯,兩個系統一起運作管理,才能在市場上真正取勝。
第三怪:經銷商與代理商概念模糊
這又是一個常見的卻容易搞混的問題,甚至很多企業管理專家和市場營銷的教授,都在經意不經意之間把兩者搞混了,尤其在一個企業的招商項目上,很多把加盟該公司的經銷商喚作代理商。那么究竟什么是代理商,什么是經銷商呢?代理商跟經銷商之間又有什么性質的區別呢?菲利普科特勒在他的《營銷管理》一書中早已經做了非常明確的解釋:所謂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托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和私人機構,它的明顯特征是不具有產品的所有權,只收取相應的傭金,譬如演員經紀人和國外產品在中國尋找的代理商等等。而經銷商卻大不一樣,盡管其在某些方面跟代理商有相似之處,也是銷售企業產品,但經銷商加盟企業銷售企業產品,是完全擁有了該企業產品的所有權的,即經銷商會按照企業的要求,現金支付產品費用,從而獲得該產品的所有權。所以很多企業將產品賣給經銷商以后就死活不管,經銷商如果選擇企業不當,就會損失慘重,所以經銷商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而代理商因為只支付部分協作保證金(也有不支付的),不需要支付產品費用,要待到產品銷售出去之后,才跟企業結算自己該得的傭金,所以不具有風險性。
由此可見,經銷商和代理商確實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概念。
第四怪:營銷與分銷不分
這個現象比較普遍,就從字面上而言,應該是很好理解的,營銷的理論含義是:營銷指個人和集體通過創造,提供出售,并同別人交換產品和價值,以獲得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種社會和管理過程。而分銷,只是指產品利用營銷網絡的功能進行分化和轉移產品的銷售,如某企業將產品交由全國十個省級經銷商,再由十個省級經銷商批發給各自下游的十多家二級經銷商,二級經銷商在自有終端銷售產品的同時又分銷給下游縣級城市的幾十多家零售商,這樣一層層將產品分化轉移,就達到了企業分化轉移銷售產品的功能,也就是說分銷,單指企業產品在各類渠道中的轉移銷售,而營銷當然是指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包括企業的戰略兼并、資本運營等,營銷,是大的概念,分銷卻是具體的行為,所以分銷與營銷的概念完全不一樣,也不應該混淆。